□通訊員 雨軒 金陵晚報記者 徐寧
  今年4月,南京市A保險公司車險審計部在內部核查時發現,一輛寶馬轎車在3月5日至3月19日短短幾天時間竟連續發生5起交通事故,理賠金額達十餘萬元。通過保險公司間的合作,該公司又查明這輛車在同一時間段,在B、C兩家保險公司投保,並分別發生車險理賠。
  顯然,車主涉嫌保險詐騙,於是A保險公司向南京雨花台公安分局雨花台派出所報案。
  寶馬一天兩事故
  開車人是車主老婆
  派出所調查查明,3月5日晚三橋高速收費站發生一起三車追尾事故,第一輛車是大貨車,第二輛是寶馬車,第三輛是一輛本田雅閣車。最終,交警認定本田雅閣車全責。
  可當天下午,該寶馬車在B保險公司也出過險,是在其他地方發生碰撞,負全責,而車損部位完全相同。正常來說,下午碰撞後到晚上這段時間,根本就沒時間修複,不可能晚上又在同樣位置碰撞。更蹊蹺的是,本田雅閣的車主也是寶馬車車主張某,而開車人是其老婆。
  經查,張某開了一家汽修廠,其寶馬車兩次事故都是在他所開的修理廠修的車。進一步調查發現,張某竟涉及數十起保險詐騙案。
  雨花台區警方組成專案組,並於4月21日對某汽修廠突擊搜查,當場查獲不同姓名人員的銀行卡、存摺100多份,假公章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數十件。
  寶馬車切換身份
  一次事故多次理賠
  據張某交代,這些銀行卡和存摺大部分是修車客戶提供的。原來,一些車主貪小便宜,當車輛發生保險公司不賠的事故或自身損壞時,就把車開進張某的修理廠。由張某製造事故,從保險公司獲取理賠款,存入車主提供的銀行卡或存摺,收益歸張某,而車主獲得免費修車。
  在搜查中,一份兩家汽修廠合併成一家的協議引起了民警的註意。協議第四條規定:2012年12月1日以前兩廠各自名下車輛不得增加,以後購車為雙方共同產權。第五條規定:產權屬各自個人車輛產生的收益規個人(廠里車負全責,個人車無責情況下,個人車輛收益兩人平分,個人車全責,廠里車無責,收益各人分25%)。每六條規定:保險公司費用為定損額的10%。
  經詢問得知,張某的這家汽修廠於2012年由他和陳某的汽修廠合併而來。為了博取高收益,兩人均買了多輛二手高檔車用於保險詐騙。通常作法是先以寶馬車在多家保險公司保險,然後分別製造事故,寶馬車在標的車和三責車間切換身份,最終實現一次事故多次理賠。
  理賠員暗中幫忙
  拿10%賠付款
  那麼,而協議中提到的賠付款的10%付給了誰呢?原來,張某等人的詐騙離不開關鍵一環——保險公司內鬼配合。
  據張某交代,專案組找到了B公司定損員吳某。吳某對參與保險詐騙矢口否認,他仗著自己業務熟悉,在這個行當里見多識廣企圖矇混過關,可民警拿出了一項關鍵證據,卻讓他目瞪口獃。
  原來,張某為了對吳某等理賠員進行控制,竟把與他們的電話進行了錄音。
  原來,錄音回放中,張某告訴陳某要辦一起理賠,他手裡有兩輛損壞伊蘭特轎車,銀色的有保險,藍色的沒有,想通過銀色車的保險理賠藍色車。由於時間比較緊,吳某教張某一個偷懶的辦法,把藍色轎車的車損關鍵部位噴一層銀色漆。
  雖然吳某否認錄音中說話的是自己,可作為定損員他要到現場給受損車拍照,必然發現這輛出險的車是“花臉”,對此,吳某無法自圓其說。隨後,民警向吳某出示了他給公司拍攝上傳的這次車輛定損照,由於張某做事馬虎,照片上車損處居然還能看到藍色的印跡。至此,吳某“繳械投降”,承認與張某等人勾結保險詐騙的事實。
  近日,張某等6人被雨花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,吳某等3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。  (原標題:理賠員做“內鬼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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